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我市依法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量:

 

现制现售饮用水制水设备广泛设置于我市居民小区、学校和各企事业单位,服务人群基数大,有效监管工作事关“民生”“民心”。《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作为全国首部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已经颁布并自201921日起施行。

为依法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我市卫生监督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升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市卫生监督所于2019221日对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培训。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要做好各行政区域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备案工作,并及时将已备案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大力做好《管理办法》的普法工作,通过对管理相对人开展培训、媒体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宣传《管理办法》,明确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降低执法阻力,保证《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订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日常监督工作,依法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充分发动卫生监督协管员、街道办事处力量开展巡查,及时发现供水安全隐患,确保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无死角。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根据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的监测计划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水样的采集、检测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健委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让居民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喝得更放心。

应急处  来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