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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9-07-25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为卫生监督执法补充新鲜血液,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一名公务员。


一、计划和职位

市卫生监督所此次遴选职位是面向我市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1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职位性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

职级(职务):一级科员及以下

职位简介:卫生监督执法,

专业:医学类、公共卫生类

学历: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岗位要求:需一线执法,男性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9年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报考范围为我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其中、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

2.通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

3.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在徐部、省垂直管理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831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的资格条件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于报名前事先电话咨询相关选调单位。

(二)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通过徐州党建网下载打印《2019年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

(三)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8月3日、4日9:00—12:00、13:00—17:00,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淮海食品城南)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各选调单位现场依据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如需进一步提交材料的请及时补充。报名人员应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于领取面试准考证前提供。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各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于8月7日14:00—16:30改报其他职位,地点:市行政中心东三区561室。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821日起登录徐州党建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选调办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19年9月上旬登陆徐州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本职位不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总分为100分。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市直单位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县(市、区)以下单位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并盖章。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下旬,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于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1.5。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五)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徐州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卫生监督所咨询电话:83620612

监督举报电话:12380